为了得到测量方法的实验标准偏差S,应进行测量重复性实验,实验次数n越多越好,实际重复性实验一般取n=10,最少不能n<6,否则得到的S不具有代表性。通过贝塞尔公式得到实验标准偏差S,S(千万不能除以根号n)就是该测量方法的单次测量结果标准不确定度,除以根号n不是该测量方法的实验标准差也不是单次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是n次测量以平均值为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只有一次性使用价值,没有存档备案价值。
通过以上重复性实验得到的S应该存档备案,以后用这种方法测量,测量N次(JJF1059.1说的是n′,应注意与重复性实验次数n有根本性区别)取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就不要再作重复性实验,直接在档案中查得该方法的S,则S/√N即为测量重复性给该测量结果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许多检定规程(以及校准规范、试验规范、检验规范、测量作业指导书等)中,只要求测2次、3次、4次取平均值作为检定或测量结果,此时得到S时的重复测量次数很可能n=10,甚至是100、1000,但实际测量次数就是规程/规范规定的N=2、3或4,我们必须遵照规程/规范规定的测量次数实施测量,而不能不问青红皂白一律重复测量10次。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用重复性实验得到的S(不要管得到S时的实验次数)除以√2、√3或√4,千万不能用S除以√10后得到的平均值标准偏差S(均)再除以√2、√3或√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