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九永市监听告严〔2023〕第0831001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九江鑫中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360402MA399KY6X8 |
| 法定代表人: |
赵春花 |
| 处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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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名称: |
出具不实和虚假校准证书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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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0.88万元、罚款6万元,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 处罚依据: |
经查,你(单位) 出具不实和虚假校准证书,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拟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07 |
| 处罚机关: |
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出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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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九江市永修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九江鑫中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不实和虚假校准证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88万元、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8日,永修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出具的压力表校准证书记录校准地点与合同上记录不符,经询问称该校准证书是当事人没有实际检测就直接出具的。经查,当事人根据委托企业提供的仪器编号,没有经过实际检验检测就直接出具了440块压力表的校准证书,每份证书收费20元。另查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保存检测原始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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