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辰市监处罚﹝2024﹞1269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祥标准认证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20113MA073QTT21 |
| 法定代表人: |
陈璘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处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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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事由: |
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和未对其认证的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 |
| 处罚结果: |
1。罚款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593元。罚没共计58593元。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20 |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出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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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关于请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理的函中,附有超服务认证范围发证证书清单,该清单中涉及的认证项目为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和批发业和零售业服务。其中,认证项目为批发业和零售业服务的认证对象不属于批发业和零售业。但当事人的认证机构批准书中列明的服务认证业务范围仅有批发业和零售业。因此,当事人颁发的上述批发业和零售业服务的认证证书,满足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的构成要件。 该函中附有未按期监督或暂停的企业清单,其中天三家公司为未按照认证规则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监督或者暂停,其行为满足未对其认证的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行为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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