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台电子秤经抽检都存在一定“误差”
2009-02-19
有关职能部门抽检电子秤市场的结果显示,真正“公平”的电子秤寥若晨星,一般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差,有的误差超过相关规定,这给消费者带来一定损失。
市场上部分电子秤误差大
去年年底,石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曾对市内数家农贸、果蔬市场的二百多台电子秤进行抽检,其合格率达到93.5%%。如何定义电子秤的合格率?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电子衡器,根据相关检定规程,其最大偏差范围为1.5个分度值,凡是经检验超过这个比例系数的,均属不合格计量器具。
抽检电子秤市场当天,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以20斤的检验器具为基准,当将器具放置商户门前的电子秤上时,大多数电子秤显示的是20.2斤。
工作人员介绍,相关法规允许电子秤存有一定误差,如果所示数据大于20.2斤,那就意味着该台电子秤不合格。在市质监局工作人员所抽检的276台电子秤中,合格的有258台(其中包括误差小于或等于0.2斤的),不合格的有18台(误差一般为0.3斤)。
据了解,无论是果蔬市场还是集贸市场,商家使用的计量器具大部分在计量时都存有误差,“只要存有误差,消费者的利益就受到了损害。”经常前往水果批发市场批发水果的商贩认为,对于他们这些利润微薄的商贩而言,常年累加的“误差”对他们来说是笔不小的损失。电子秤制造商打“擦边球”
“一些电子秤制造商和销售商都在打‘擦边球’。”在谈到市场上的电子秤存有误差时,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商人以赚钱为先,是否存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成为商家选购电子秤的决定性因素,“20斤多出0.2斤,这对于每天都以成千上百公斤拿货的果蔬批发者而言,一年下来多支出的费用就不少了。”
记者采访得知,市场上存有误差的电子秤上都标明了生产商家和销售商家的名称,大部分果蔬批发商选择的是同一家电子秤供货商,“原因很简单,这家供货商在法律范围内对电子秤做了手脚,这点也得到电子秤购买者的认同,于是市场上的大部分电子秤都出自这一家”。“除非误差超过规定的最大偏差范围,不然执法人员也只能望‘差’兴叹。”业内人士吴先生表示。
“送检”“强检”须结合
计量关乎民生!根据我国《计量法》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属强检项目,而且一般要求计量器具使用方主动送检,“但实际上主动送检的很少。”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不进入市场强检,果蔬市场、集贸市场的商家基本上不会将使用的计量器具送检,一方面是一些商家还不知道计量器具属强检且需送检,另一方面则是商家认为没必要。
业内人士认为,考虑到商家主动送检的惰性,职能部门当主动下市场强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