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4-5-19 17:06 编辑
回复 168# njlyx
先生的说法,清晰、明白、正确!
这是客观的、实际的情况。研究问题,必须认清对象的本质,才能针对客观的需要,采用恰当的手段。
原来,人们的测量,有三类不同的情况。
第一类,被测量是常量。测量仪器有误差。这是误差理论的研究领域。经典测量学,认为真值只有一个。就是把研究领域限定在常量测量的范畴内。
第二类,被测量是快变量,测量仪器的误差可略。这是统计理论的问题。
第三类,被测量的变化与测量仪器的误差,大体可比拟,不能忽略其中任何一个。
频率的测量与计量,由于测量准确度高,被测对象的稳定度(客观量的变化性)的差别大(10^-3到10^-15),于是,要求测量者与计量者,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测量是第一类还是第二类。如遇第三种情况,则必须换用高档测量仪器或计量标准,使其变为第二类。第三类不能清楚表达,测量计量必须把它变为第二类(容易实现、必须实现)。频率测量计量如此,十大测量计量领域的道理是共通的。
当今的不确定度论,混淆这三种情况,于是导致多种矛盾与弊病。
高兴地得知先生的清晰认识。由此出发,我相信先生能很快就认识到:不确定度理论与不确定度评定的诸多弊端,是不确定度论炮制者没有分清几种不同情况的结果。因此,莫怪那些宣传者与应用者。错就出在当初的那几个美国人身上。推行者、宣传者有不辨是非的责任,但全世界都是如此,也就不必责备众人了。大家认清问题就行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