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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楼整个回帖不也一样在骂骂咧咧吗?撕下这副“正人君子”的假面具吧,整个论坛已经是出了名的“学术流氓”,靠你这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横竖嘴,能洗白你那恶劣学风的羞耻吗? 看看“学术流氓”的回答吧: 正因为我认真看了“测量精密度”定义正文,所以我才能明确指出你连定义正文都没看,因此才胡言乱语。“示值”的定义很明确是在第7个大标题“测量设备的特性”之下。因此“示值”属于测量仪器的特性,不属于测量结果的特性。
这不正说明“测量精密度”术语定义(在规定条件下,对同一或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值或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与测量仪器的特性密切相关吗。硬将这个“示值”说成是“测量结果”是哪位“学术流氓”说的啊? 要看的东西的确很多,但谁也否认不了JJF1001-2011取消了术语“测量仪器的重复性”,谁也否认不了JJF1033-2016取消了“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考核,而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取而代之的这两个事实。
174楼我已经用红色字将《JJF1033实施指南》第80页的那一句话给醒目标示出来了,某版主就给出了以上所谓“看过了”的回答,学术够流氓的吧。JJF1033那是“取消”吗?“重复性”试验方法与旧版相比有变化吗?分明就是换汤不换药,你看了个屁。新版JJF1001取消了“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同样是事实,取而代之的是用与测量仪器特性的“示值”和测量结果的“测得值”两者都相关的“测量精密度”定义的“测量重复性”。 重复性试验就是重复性试验,你可以在重复性试验中控制产生测量结果的某一个要素的影响尽可能小,但你却改变不了重复性试验得到的标准偏差是属于测量结果的,而不是属于哪一个要素的。
正是因为这一点重要区别,才能反映测量标准在常规条件下所能得到的最小重复性,由此评定出的不确定度才能真正反映测量标准在日常常规条件下所能获得的最小不确定度,才能称之为“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而JJF1033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反映不了测量标准的特性,只能反映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目标不确定度)的被测对象中,计量性能最差的被测对象示值的“重复性”和“不确定度”,这是你否认不了的事实。 某版主不要在这里用贬低他人的方式来抬高自己,欲将矛盾扩大化是枉费心机,骂“学术流氓”就是骂“学术流氓”,与“骂街”划等号是不可能的,你再怎么蛤蟆鼓气也没有用。你那“学术流氓”的头衔已经被众多量友一致认可,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盖棺定论已是没有多大悬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