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第8条说了校准需要建标了?!!!! 计量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建立的计量标准中,其最高计量标准要经考核合格后使用。哪家向社会开展校准服务的校准机构的“校准项目”,所涉及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是未经考核合格呀?你这头猪能找到一家吗?法律法规啥时候说了对外开展校准不需要建标呀,蠢货? 只能说明你眼睛瞎的,满天飞的校准证书 。 满天飞你这个蠢猪怎么一份也晒不出啊?恐怕你不是长了一对斗鸡眼,就是吃了朱砂变蠢了。 所以说你是蠢货,你连备案都不做,谁知道你有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其校准能力已经在CNAS官网向全世界公示了,全世界都认,恐怕也只有你这头蠢猪不认。还需要备什么案呀?自己上CNAS官网去下载全国所有通过了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的资料不就完了嘛,何必要去折腾人呢。全国任何一家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去浙江省备案,他敢不备案吗? 有CNAS不一定就是建标,蠢货。别把CNAS往建标上靠,这是两码事。 蠢猪到现在都还没有听懂人话。当下申请CNAS校准能力认可必须建标,这是前提,否则CNAS不予受理。听懂了没有,蠢货? 我的原话怎么说的?信誓旦旦要晒出来的嘚瑟劲,现在怎么蔫啦?真像你师爷的“规孙”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