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09-7-28 17:39 编辑
校准是量值溯源的一种方式,与检定是不相同的。
开展检定工作,无论是对内对外,都必须建立计量标准,并通过政府计量主管部门考核。而对于校准,目前我国没有具体规定。
将来新的计量法也可能作出规定,据说是:
向社会提供计量校准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校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在备案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相关计量校准服务活动。申请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二)与开展计量校准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工作环境和设施证明;
(四)用于计量校准服务并在有效期内的……相关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或者符合……;
(五)与开展计量校准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计量职业资格人员证明和管理制度。
可见,对于不向社会提供计量校准服务的内部校准则没有规定,也就是说默认内部校准的合法性。当然为了确保测量结果的溯源性,其用来校准的测量设备应该定期向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或者校准,其开展内部计量校准活动的人员、设备、环境条件、校准方法应该满足所开展校准项目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