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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与标准] 企业跨区检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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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水情殇 发表于 2010-5-11 09: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好像有点复杂,小弟是新人,是来学习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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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czds 发表于 2010-5-11 12: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可以,我们公司就是这么做的。只是不能对集团外的其它公司进行检定或校准,那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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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追风 发表于 2010-5-11 15: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授权的话,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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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cheng 发表于 2010-5-11 16: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不受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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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10-5-11 16: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理解:企业建立的最高标准,可在建标批准区域的企业内部实施量传,
对跨区作业也应受地域限制,因计量管理是属地管理,建标是就应需要考虑开展业务的区域,
跨地市应该在省级计量管理部门申请建标,跨省的应在国家计量部门申请建标,只在一个省辖市申请建的标,
就在几个省市区域开展工作明显的不合理,剥夺其它省市的计量管理权,你一个省辖市建标水准能满足其它省市吗?最低要求也应:在需要跨区域作业前到当地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拜访得到他们审核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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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xxp 发表于 2010-5-19 21: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强检计量器具是不可以的,对于非强检的应该与授权部门和B公司所在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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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军刀 发表于 2010-5-29 21: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检项目是一定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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