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和检验共用时的确定方法
1. 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生产和检验共用的电子吊称和电子天平的检定。
本方法规定了电子吊称和电子天平的检定要求和控制要求。
2. 职责
2.1计量所负责对此设备进行监督核查并按本办法进行合理确认。
2.2检验员在使用此设备前需要送到计量所进行检定或通知计量所进行现场检定。
3. 检定的项目与方法
3.1 电子吊称
3.1.1 观察它的各部件是否有明显的破损,各个连接部位是否连接完好。
3.1.2 使用标准砝码对它进行三个量程的测定并做记录。
3.2 电子天平
3.2.1 观察它的电源连接部分是否连接完好、水平调节器是否运作正常、称物的平台是否平整光滑。
3.2.2 用标准砝码对它的四角和重复性做检定并做记录。
4. 检定要求结果与周期
4.1 生产在使用此设备时,必须确保在检定周期范围内,才能使用。
4.2 检验员在使用此设备时,必须送到计量所进行检定或者通知计量所有关人员去现场进行检定。
4.3 检验员在使用此设备前,计量所对此仪器做的检定结果只需做好相应的记录,不需出具证书。
4.4 此设备的检定周期不因检验员在使用前做的检定而改变。
[ 本帖最后由 cansey 于 2008-12-10 15:4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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