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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计量师 考试介绍:
注册计量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验、测试等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006年4月,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旨在加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提高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国家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
职业等级:
注册计量师分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按照《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本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质检总局、人事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六) 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 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二)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专业人员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申请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考试时间: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人事部、质检总局批准。
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
相关费用:
等级不同,收费情况也有所不同,一般包括学费、鉴定费、报名费和教材费(各地有差异)。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 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相应级别的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