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10# 规矩湾锦苑
看了楼上的这个帖子,我确实为楼上的理解能力感到担忧或不解,担忧的是这理解能力不是一般的差,不解的是有必要揣着明白装糊涂吗?这样搅浑的疑问恐怕就不仅是质疑的问题了。
楼上和本论坛的量友可以看一下我在107楼的帖子,这个帖子的那一部分文字会使他人可能将“绝对和相对水平面是相互平行的”理解成是我的观点呢?我白纸黑字明明写的是通过起始点a1的相对水平面与自然(绝对)水平面差不多平行(或称略微倾斜),并明确提及“它们相互之间肯定不平行”,难道“差不多平行(或称略微倾斜)”,就可以理解为相互平行了吗?把莫须有的论点强加到别人身上,自己再去据理质疑,这什么作风啊?说纠缠已经不确切了,明显的无事生非吗。楼上后面有关+12″的疑问或称质疑,我在107楼的⑸已经解释清楚了,楼上可到那儿去看一下。我有些奇怪,许多人是看帖不回帖,而楼上却反其道而行之,属写贴、发帖不看帖。
我在107楼谈到的“经过坐标原点(0,0)和(6.12)点的一条线段””,被楼上认为是“连接两个端点的理想直线为评定基准”,应该是理解的不够确切吧?我谈到的经过坐标原点(0,0)和(6.12)点的一条线段应该是被测截面的误差折线图形,只不过这条折线不存在折点罢了,或称该折线与其两端点连线完全重合,所以其直线度为零。楼上看帖、思考、回帖时多少上点心吧。
“纵坐标距离”与“高度差”还是不完全相同的,纵坐标距离是相对X轴、辅助线或评定基准来讲的,而高度差一般仅是对辅助线来讲的,当然前面这些,都是相对于小角度测量平直度来讲的,之所以给出注解,确实担心楼上再去无休无止的延伸、比喻,而在测绘及其它专业,自己完全就是外行,无能力涉及。我在107楼关于累积值的论述,现在被楼上认可的基础上,又被用来证实了其“后一点以前一点为测量基准”的论点,这根本对不上号吧?这里累积做为计算的一个过程与楼上将累积上升至“法”的高度,不是一个层面吧?!所以还是希望今后楼上不要动辄以所谓的“法”说事了,“法”的滥用是应该规范一下了。楼上赞成我在107楼谈到的“每一段前后点连线与测量基准X轴的夹角都是2″”的说法,就是默认了测量基准就是X轴的结论,再去质疑这个该被测截面唯一的测量基准X轴,讲什么“前一点为后一点的测量基准”,应该就是前后不一、出尔反尔了。
我在107楼谈到最末点到测量基准X轴的纵坐标距离应该是“6(tin2″×L)”,被楼上以“但如果其中有其它读数”为理由而认为“不能相乘而必需相加,因此为了严谨还是用“累积”解释好”,这里,被测点的读数都是+2″,又被楼上改称为“如果其中有其它读数”都是楼上的举例和话语,我该听信楼上的那句话呢?莫非楼上确实思维混乱了?!将6个相同的代数式相加写成乘积的形式有什么不可以?楼上“不能相乘而必需相加”的说辞,前半句应该是吹毛求疵,后半句只能适合这个没有折点的所谓“折线”图形,如果后一个点低于前一个点,测得角为前后点连线与辅助线夹角的补角,那累积时相加就不合适了,而应该是相减,也就是代数和的概念了。
楼上关于最后一点读数+2″到底是相对那条线或测量基准来讲的疑问,以及“一个角度相对于相互平行的两个平面读出两个角度值”的疑问,我在107楼也已经完整的解释了,不想再去重复,所以还是回帖不看帖的问题。提醒楼上,看帖-思考-再看贴-再思考后再回帖,这样,把握性及回帖的质量才会有所提高,反正我是这样做的。
“纵坐标距离”或所谓的“高度差”,我在前面部分已经给出论述,还是有区别的,等同采用并不合适。既然知道小角度检测原理是“源”,又要抛弃这个“源”,用近似成分很大的所谓“高度差”来解释,能严格无误吗?!某小角度测量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在我的建议下,已经全部弃用了所谓“高度差”的文字术语描述,这就避免了近似的成分和某些错误的根源
楼上将以”节距法“进行的平直度测量中出现的专用术语,即所谓的“高度差”,与测量某零件高度的比较法相比,这有可比性吗?!小角度测量近似得出的所谓“高度差”,与纯粹的线值测量完全不是一类事吗。再有,楼上谈论的量块高度、零件高度、怎么让人听起来这么别扭,应该是量块或零件的几何尺寸吧?不要一谈到“高度差”,就什么都往“高”字上靠,炒股的不让孩子叫爹,与股市上的“跌”有什么关系吗?!
“直线度误差测量,以0点为测量基准0点的读数自然是0”,这样讲不对吧,49个点有48个点为测量基准,那48个点的读数自然都是0吗?楼上的思路问题大了。实际上应该是这个起始点通过评定基准,也就是相对与评定基准无偏离,所以其固有为零。为了把前一点说成测量基准,为了所谓“高度差”的不合适应用,楼上说出的错话确实不算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