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ustcat 于 2011-11-9 10:39 编辑
兄弟,不能歧视女同胞啊。
我搜了一下网上的相关资料,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特殊的原因和情况,对这些原因和情况,按照不降低质量要求的原则,进行分类判断,以不同的方式处理不同的偏离问题,从而引入了“允许偏离”的概念。
“允许偏离”是对偏离了原来的规定要求的检测/校准工作,在保证质量要求的原则下,对检测/校准工作的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修订并经批准,经用户同意后进行使用或放行。我们把这种通过申请、验证和审批的调整、修订称之为“允许偏离”。
“允许偏离”是有条件的、可控制的,是在不影响检测/校准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对原来的规定要求、政策和程序作了一些必要的调整、修改、延伸、扩展、补充,它只有在已被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经技术判断、授权批准和客户同意后才允许发生。
“允许偏离”的条件、原则
1.要保证检测/校准工作的质量,测量数据准确,产品性能不受影响。
2.应有文件化的规定并可控。
“允许偏离”是有条件的,它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允许发生:
(1)经过技术分析、论证、验证、评审、确认等程序,证明该偏离不会对检测/校准工作产生不可接受的影响;
(2)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允许偏离的程度和范围;
(3)“允许偏离”的文件应申报原因、阐明理由,经批准发布并授权;
(4)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
(5)必须在客户同意(必须是书面同意)的偏离范围内;
(6)应作出详细的记录,保持其客观性和可追溯性。
3.“允许偏离”的发生是有条件的,是可控制的、有原则的,否则就会被看作“不符合/不合格”并纳入“不符合检测/校准工作控制”管理。“允许偏离”的发生只是一般检测/校准工作的例外情况,不适用于强制性标准及重大检验(如仲裁检验)。
综上,所以 全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