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液相检定完进行数据处理的过程中,我发现一个问题。以二极管阵列为例,假若基线噪声为5*10-4AU,计算最小检测浓度时,根据公式Cl=2*Nd*c*v/H*20。Nd的数量级是10的-4,C的数量级是10-7,V为10-20ul,检测过程中发现H在10-100。
Nd和H单位统一,V单位为UL,照此计算,出来的结果单位为g
若20的单位为UL,那么计算出来的单位应该是g/ml。但这样一来,只要基线噪声满足10的-4次的要求,其最小检测浓度必将是小于10的-11。这样一来,规程上规定的10的-7还有什么意义?
我看了北京培训的资料如下: 4.2
基线噪声、漂移和最小检测浓度。
某仪器在Range=0.002AUFS,记录一条基线,测得基线噪声的峰-峰值为1.50mm,30 min内基线向上漂移了15 mm(记录纸满刻度为150mm)。在此条件下注入1.00ⅹ10-7g/mL的萘/甲醇标准溶液10μL,测得色谱峰高为30.0 mm,计算检测器的基线噪声、漂移和最小检测浓度。
基线噪声=0.002´1.5/150=0.00002=2.0´10-5AU
基线漂移=0.002 ´15/150´60/30=0.0002´2
=4.0´10-4AU/h
最小检测浓度=(2´2.0 ´10-5´1.00ⅹ10-7 ´10)/(30 ´20)
=4.0ⅹ10-10/300=1.3
ⅹ10-8(
g/mL)
最后一个计算不知道是怎么算出这个结果来的。
求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