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4-11-25 15: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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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售商品的规矩,是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规定的。禁止销售者违规、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工商部门的事。违规的形成,有两个方面,一是故意高报称量的数值,二是所用的秤误差过大。误差过大的原因可能是秤的误差范围指标低,或未经检定或有故障。关于秤的误差的问题,就是质检总局的专业范畴。而允许负偏差的规定,是与两大部门都有关系的,要按商品的价格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也要考虑商家用秤的成本及当时秤的技术水平。不许过大负偏差,是保护消费者;对秤的指标不规定得过高,即是顾及商家的成本,也是使交易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还要顾及量程,不大于25kg,都算零售,而称粮食不同于秤韭菜。买韭菜,量程3kg足已,分度数1000,分度值是3g。而卖大米则应准备量程30kg以上的秤。分度值为1000,e=30g,分度值3000,e=10克(这已经是校好的秤。国家允许的贸易秤的最小分度数是3级1000、4级400)。你所说的分度值为1g、3g的秤,是菜市场零售蔬菜的小秤。你到粮食市场看看,买大米有几个人买500克?我在1973年到1993年的20年中,都是在粮食市场上一次买20公斤到30公斤大米(自行车带)。买500g大米的人可能有,我没见过。他又不是老鼠,怎么吃那么少?500g大米就是一斤,大约是四川人(主食大米)一人一天的用量,他是体残还是没事干,怎么天天买米?粮店中的秤,准确度达到10克,就是好的,不可能要求买多少公斤大米,就有量程正好的秤。我在粮食市场,就没见过称韭菜那种小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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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讨论的技术问题。从技术层面说,大米数量的认定(力学专业名词是称量与称重)是测量;而秤的指标的管理与认定,就是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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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秤称量大米500克,是认识量值,是测量。以测得值为决算值,此处没有决算值(标称值)与测得值的差别。测量现场,测得值是公开显示的,买卖双方都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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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者怀疑量少。第一看秤的指示,买500g大米,示值必须是500克。不够,要添足。验秤的合格证(计量法有规定,贸易用秤必须检定合格,执行不执行是管理的问题)。核对秤的规格,准确度(国家规范说准确度是定性的,但我国与国际上大量秤都标有准确度;或分度值e;)必须不劣于允许的负偏差绝对值。这些都没有问题,就要核查大米是不是少于480克。核查的本质,是考究所用秤的误差范围。
第一种方法是用标称值500克的砝码(最差的M3级砝码,允差0.25g,远远小于计量要求的三分之一),秤的示值与砝码标称值(视为真值)之差,就是秤的误差。
第二种方法是用高三倍的秤(此处可称标准秤),此时大米的重量是中介,标准秤的示值与被检查秤的示值(500g)的差就是秤的误差。
第一种方法与第二种方法检查出的秤的误差,就是计量的结果。运用标准,可溯源,就是计量。
预备砝码、购置标准秤,都是市场管理部门(包含计量管理部门)的事,对秤的合格性判别就是计量。而对商品重量的合格性的判别,同于对仪器的计量。
我上次把商品合格性的判别,说成是广义的计量,这难于被专业化了的计量工作者接受。我换个说法:量值的合格性判别,性质是有标称值,有测得值,有量值允差,有测量仪器误差,对象是测量仪器或计量标准,就叫“计量”;对象是产品的长度或重量是否符合规格叫“检验”;对象是本厂的外卖的仪器或产品叫“出厂检验”;购置的仪器或有规格的物品叫“验收”,后三者与计量都是合格性判别,如果把后三者也称作“计量”,要求明确,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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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合格性判别,包括通常说的“计量”,也包括“检验”、“出厂检验”与“验收”,有标称值、与允差;有测得值,有仪器误差。四者性质相同。但都与测量不同;测量的任务是确定量值的大小。没有标称值,有仪器误差范围,也可能有允差,用来决定选取测量仪器的规格。只要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不大于被测量允差的绝对值,都是正确的操作,不存在合格性判别问题。零售大米的称重,就是测量。就售米问题来说,测量与计量截然不同,必须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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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量大米是测量问题。商家只要用指标优于或等于商品允差值的秤就可以了。秤的误差不大于其规格,秤是合格的,合格的秤的测量结果,买卖双方都得承认。而重量的争议仲裁,就是计量问题,必须按计量的要求进行,必须有规格高三倍以上的标准秤或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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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校工作的njlyx能正确识别测量和计量;而专业的计量工作者规矩湾锦苑,却不能区分,真是计量人的悲哀。我并不认为这仅仅是规矩湾的个人水平问题,而是宣扬、推行不确定度论的恶劣影响。不知所云的不确定度,不明不白的不确定度,害得规矩湾锦苑不理解国家规定,还硬说商家按国家规定办事是骗人。不仅自已不明事理,一旦有权,就是个冤假错案的制造者。而冤假错案的来源正是不确定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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