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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标准件的有效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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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yexiejing 发表于 2013-12-17 09: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件的有效期是一年,比如从2012.10.10-2013.10.09,那么请问在2013年10月9日之前都可以使用吗?需要提前多久向上一级溯源?
滑石 发表于 2014-2-13 22: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在校验期内都可以使用,
一般提前一周,这要看公司的送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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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阿友 发表于 2014-2-14 16: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有效使用截止日期应该是在10月9日当天(即10月10日前一天)。
至于多少天提前送检,要综合考虑第三方的工作周期、差旅周期、公司付款周期以及该标准件的实际使用频次等时间制约因素,制定合理的提前送检时间。
如果该校准件使用频繁,最好与第三方协商好当天送检当天取回,以免影响一线测量过程。
有效的解决手段是备二件校准件,错开其校准周期,确保一线有标准件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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