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误差的‘估计值”本质上还是"测量误差“,只不过是对测量误差的估计罢了。因此,我不赞成“原本的‘测量不确定度’就是测量误差的‘估计值’”和“用‘不确定度’替代‘精度’来表述他们之间的关系”的提法。我认为这两个提法无异于将“测量误差”与“测量不确定度”相混淆,将“不确定度”与“精度”相混淆,将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个术语相混淆。
我赞成100楼都成兄所说的,日常的各种测量,只能给出测量结果和不确定度,而给不出误差。如果真的需要给出测量结果的误差的话,就必须将被测对象送“上游”测量过程测量,将“上游”测量结果作为“参考值”,或者约定为“真值”,测量结果与上游测量结果的差就是该测量结果的“误差”。
上面这个客观事实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不确定度与误差截然不同,因此我们不能混淆“测量误差”与“测量不确定度”的界限,不能混淆“不确定度”与“精度”的界限,不能两组本质上完全不同的术语相混淆,不能认为测量不确定度’就是测量误差的估计值,不能用不确定度替代精度来表述他们之间的关系。不确定度和误差的区别可以找到七条八条,甚至找到许许多多,但最本质的区别是测量不确定度定量评价测量结果的可信性(又叫可疑度、可靠性),误差定量评价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也可按过去的叫法称为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