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准话题
对数字指示秤无外乎以下的类别: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电子吊秤、电子汽车衡、电子地上衡等类别,从产品的称量范畴和类别区分,一般:
电子计价秤:不大于30kg;
电子台秤:大于30kg,不大于1000kg
两者的国家标准为:gb/T7722-2005电子台案秤
电子地上衡和电子汽车衡一般归类在固定式电子衡器范畴,GB/T7723-2008
电子吊秤属于特定的结构类别,GB/T11883-2002电子吊秤
在之前型式评价拆分为4类时,也是基本采用此类的区分;
至于GB/T23111-2008非自动衡器的国家标准,很少有企业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确采用
大都是7722、7723、11883之类的国家标准,或根据此类标准起草的企业标准。
所以探讨GB/T23111-2008意义不大;而且在GB/T23111-2008前沿中明确,“本标准等同采用 OIML R76-2006e”,且在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受政府机构计量管理的非自动衡器的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旨在对非自动衡器提出标准化的要求和测试程序,以便统一和可追溯的方法来评定其计量特性和技术性能。
考虑到已经存在
GB/T7722-2005电子台案秤,适用于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
GB/T7723-2008固定式电子衡器,适用于电子地上衡、电子汽车衡
GB/T11883-2002电子吊秤
(均有效)
故GB/T23111-2008非自动衡器,仅具有推荐性参考意义。因为在2006年,OIMLR76已经推出2006的版本,但是GB/T7722、GB/T11883并没有因时进行修订,理论上其仍然具有参考意义。这也说明了我国在技术规范,尤其是衡器领域的滞后特性。
而在对OIML R76-2006E进行分析时,我们也可以看出,06版在衡器对称重传感器、称重显示器的兼容性核查,称重传感器的选择等方面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和要求,而其基本理念与R76-1996E并无太大的差别。
因此,如果细究e、d的问题和困惑,必须在OIML R76的基础上对此进行深入、细致分析研究;并结合我国的现状进行分析,才能在真正意义上搞清楚e、d意义和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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