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国家在技术监督局时期,从事计量的都是公务员”,哪里有这样一个时期呢?这个时期又是何年何月?搞搞清楚,我们国家早在70年代中后期就将量值传递这块业务从计量局分出来了,那时还没有技术监督局。由此可见,计量院、所与国家分管计量的政府机构不是一体,而是下设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
2. “我国台湾、香港从事计量工作的都是公务员”,事情不是这样吧?!台湾、香港从事计量工作的人或组织大部分是民间的。
3. “执行强制检定就是彻底的执法行为”,这应该是将“执业”与“执法”混为一谈了吧?
4. “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明明具有管理和行政等职能为何不能参公”,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并不具有管理和行政等职能。
5. “计量仲裁其实明显是由法定计量机构在实施和完成”,仲裁是由法律部门来做的,提供计量数据是由法定计量机构在实施和完成,是受法律部门的委托。
6. “98年以前基层计量都是行政和技术合一”,这里的“98年”应改为78年吧?
7. “纤维检测也是参公的”,不是这样吧,“纤维检测”尽管称谓是“纤捡局”,单位性质仍然是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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