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海狼 于 2016-9-23 12:14 编辑
这是 fxjliuzi 量友在另外一个帖子里的回复,其实大家都忽略了强制检定的范围及说明,就是依据1992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颁发《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92年374号文)的规定,人体秤根本就不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探究这个问题,必须回到强制检定的基本概念上来,什么样的秤或衡器才需要检定??
一、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其中第10,11,12涉及到衡器领域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轨道衡:轨道衡;
二、是不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均需要强制检定,不是!
只有涉及到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期计量器具才需要强制检定,在2015年新计量法征求意见稿中将4各方面,扩展至7各方面,增加了资源管理,司法鉴定和行政执法领域。
三、除1987年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之外,在1992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颁发《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92年374号文)”,其中对涉及到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项别号 项 别 种别号 种 别 强检形式 强检范围及说明
10 秤 (17) 杆秤 周期检定(流动商贩间断使用的杆秤,在使用时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18) 戥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用于医疗卫生:药品的称重。
(19) 案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20)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21) 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22) 皮带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23) 吊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24) 电子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用于安全防护:车辆轮载、轴载的称重。
用于医疗卫生:药品的称重。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的称重。
(25)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包裹、行李的秤重。
(26)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信函、包裹的秤重。
(27)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包裹、行李的称重。
(28)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粮食的称重。
从以上三个方面分析,用于普通人体称量的秤,并不在强制检定的范畴内,可以无需强制检定。
但是,几十年的发展,1987年的强制检定目录,以及1992年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已经满足不了新形势下的要求,医院卫生中,用于药品称重的少之又少,除了中药称重(可以采用戥秤、台秤、电子秤等),而根据人体称重数据进行定性的给药,尤其在麻醉、透析等场合;而医院也在懒政或不了解计量,一股脑把秤全部送检。
实际上检定电子秤是非常费力的事情,而费用确实很少,考虑到投入和产出,很多检定员都不愿检定;而目前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理有据,依法办事,这可能也是目前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