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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标准中的术语只有校准而没有检定,且关于计量确认标识和常用的合格证等标识的不同,我认为校准结果应通过一定方法或途径能让操作者获得,至少要使用单位的工艺设计人员知道,这个人按校准结果选择合适的测量设备:比如2把卡尺,一把示值误差0.02mm,一把示值误差0.01mm,测量0.03mm的产品,做计量确认第一把不能用,第二把可以。这个问题的重点在,不是卡尺不能测量,而是需要去选择,选择好了,并经过验证(简单来说就是找个人监督检查下,看是否错误),最后形成一个完整的测量工艺文件,这才是真正的计量确认,否则,特别对于通用量具而言(千分尺、游标卡尺、百分表之类)我压根就不需要选择,反正规程规定0~150卡尺示值误差0.02mm,所以能测的对象就是0.06mm,只要产品公差小于0.06,卡尺测量一律PASS,这样的计量确认还有什么意义?对于测量的实施者,他仅需按这个测量工艺文件,去领用文件中规定的器具然后实施测量,这样不是很好吗?再一个困扰的,如果加上方法、环境的要求,用比较测量法,上例中示值误差0.02mm的卡尺,是否也可以测量0.03mm的产品?在计量确认文件中作出方法、环境的规定后,这样算不算计量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