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的示值读数再加上修正值作为被测对象的测得值”,如果“计量标准的示值读数”指的是仪器的读数,“再加上修正值作为被测对象的测得值”,就是我说的第四种情况,被测对象的测得值不确定度就由仪器的示值允差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与上级给出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如果“计量标准的示值读数”指的是实物量具的读数,这个读数就是实物量具的“标称值”而终生不变,“再加上修正值作为被测对象的测得值”,就是我说的第三种情况,被测对象的测得值不确定度就没有示值允差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只有上级给出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引入的不确定度。
有个特例,如果“计量标准的示值读数”指的是仪器的读数,“再加上修正值作为被测对象的测得值”,而仪器读数不当读数用,只当标称值用,且修正值就是这个标称值的修正值,不是仪器读数的修正值,“测量仪器”的这个显示点也就“实物量具”化了,这就可以按我说的第三种情况处置,被测对象的测得值不受仪器的读数误差的影响,也就只存在上级给出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引入的不确定度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比较测量法”或“相对测量法”,而不是“绝对测量法”加修正值。
因此简单来说,第四种情况是测得值=“绝对测量法”读数加修正值,同时使用仪器读数和修正值。第三种情况是“相对测量法”,测得值=标称值加修正值。仪器读数随时间地点人员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仪器实际读数值在允许的示值误差范围内变动,存在着不确定度。标称值是给定的、确定的,终生不变,因此标称值不存在不确定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