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对JJF 1101-2003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进行修订,理由如下:
1、6.3.1和6.3.4 温度、相对湿度偏差计算公式不严谨,这个应该算是环境试验设备显示仪表的示值误差;
2、如果按规范里的公式算是环境试验设备的温度偏差的话,证书里报告的数据会给客户带来误解,如报告里出具100℃的温度偏差是-1.8℃,客户以为箱体内的实际温度偏低,而实际是偏高的;
3、目前已陆续出现GB/T 5170.2-2008 和JJF 1270-2010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其里面对温度、相对偏差的计算公式和JJF 1101-2003都不一样,相对来说它们更趋合理和直观,更容易让客户接受;
4、JJF 1101-2003 表1的技术性能指标里,对均匀度的要求高于对偏差的要求,这个太不合理了,按JJF 1101-2003的偏差计算公式,是以空间中心位置的O点来计算的,而均匀度却是和各个位置的测量点都有关系的,那么好,既然中心位置的O点的允许偏差是±**℃,而要把各个测量位置点都要算进去的均匀度却是按**℃来定义,如温度偏差±2℃,而均匀度却只有2℃,不知当时编写规范的老师是怎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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