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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所123 发表于 2017-6-12 15:03 当然不收费,但仅指主标准器。
jujiangliu 发表于 2017-6-11 13:31 溯源用的标准器具肯定不是国家免费范围的,不收费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指关系到安全、贸易结算等现场计量用 ...
oldfish 发表于 2017-6-12 00:22 我猜你一定不是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
oldfish 发表于 2017-6-12 22:01 得是最高标准的标准器
icedevil 发表于 2017-6-16 09:34 也就是说最高计量标准如果无检定规程只能做校准,照样免费?
oldfish 发表于 2017-6-17 14:49 最高标准的标准器才属于强检,如果没检定规程,只能校准,得收费。如果“强制校准”不收费,那得让国家文 ...
icedevil 发表于 2017-6-18 09:35 问题是所谓的强制检定本身就包含了强制校准的意思 最高标准的标准器根据计量法是要做强制检定——如果咬 ...
校准属于市场行为,如果校准也有“强制校准”的要求,那校准也就成为法治计量了。既然都是法制计量,那校准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但现实是,校准是在计量法颁布实施后,随着计量与国际的接轨,以及对外交往的增多而逐步实施的(差不多是在2000年后)。但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严重滞后,至今难产,这就造成了今天这种尴尬的局面。就连JJF1069和JJF1033都已将校准的内容补充进去了。
按照计量法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应属于强捡器具,理应列入免收检定费项目,但因为国家没有相应的检定规程,只有校准规范,于是这些法定衙门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就装憨打起了擦边球。目前校准又没有强制的说法,只有“定期校准”的要求一说。所以我支持楼主所说的“这里面的核心不是检定/校准,而是强制/非强制”观点,即是否有强制溯源的要求。因此,顶层应该出一个补充文件,将有“强制溯源要求”的器具一并列入免收费项目。
oldfish 发表于 2017-6-18 22:05 对呀,问题的关键在于校准在计量法里没有体现。所以之后的事情就是乱成一锅粥,不单单是计量系统,全国一 ...
路云 发表于 2017-6-24 16:57 校准属于市场行为,如果校准也有“强制校准”的要求,那校准也就成为法治计量了。既然都是法制计量,那校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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