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7-9-18 08: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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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度”歧义导致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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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锦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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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锦顺原文与说明】
合格性判别实例
表1 国家标准:
标称值500g砝码
等级及所对应的规格(误差范围,即MPEV,单位:mg)
标称值 E1 E2 F1 F2 M1 M2 M3
500g 0.25 0.8 2.5 8.0 25 80 250
都成先生题目给出的砝码,标称值的误差范围的测量结果是
R砝码 = 1.5mg
以当今国际通用惯例,标准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0.5mg的4倍以上的砝码,此标准仪器有资格检定。因此,该省级实验室的质量测量仪器,实际水平,是高档质量标准仪器,从技术的角度说,可以计量F1、F2、M1、M2、M3各等级的砝码。
误差测量得到的砝码的误差范围是1.5mg,此值可以同表1中的砝码规格比。于是知:此砝码若是F1、F2、M1、M2、M3各等级中的任何一等级,都可判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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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质疑】
合格性判别实例
标称值500g砝码,误差1.5mg,“F1、F2、M1、M2、M3中任何一等级,都可判为合格”,但前提条件是使用的标准砝码的等级限制。检定规程7.2.3规定“标准砝码至少应比被检定砝码高一准确度等级,其质量扩展不确定度应不大于被检砝码质量最大允许误差的九分之一”,这相对于其它检定规程的要求是苛刻的。因此检定机构不具此能力不能检F1等级砝码。假定检定机构只有E2等级砝码,就只能判定该砝码为F2等或以下合格,不能判定F1等级合格;检定机构的标准砝码仅F2等级,被检砝码的误差虽仅1.5mg,最高也只能判定M2等级合格,连判定M1等级合格都不允许。这是因为测量不确定度限定了符合性判定的可信性,只有用不确定度确定了检定方法的可信性范围后,才能进一步用误差判定被测对象的等级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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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评】
1 都成题目中给定的条件
省级实验室500g的最好测量能力为U=0.0005g。
对砝码进行测量,出具的测量结果是:砝码的质量是500.0010g,U=0.0005g。
这里的U表示什么?史锦顺认为:U就是误差范围,即误差元绝对值的最大可能值,也就是最大允许误差MPEV,计量院又叫“极限误差”,也就是测量计量界曾经长期、广泛称呼的“准确度”。
测量是用测量仪器进行的。省实验室的这套仪器以下简称“S仪器”。所谓测量能力为U=0.0005g,就是指这套“S仪器”的测量误差的绝对值的最大可能值是0.5mg。出题者都成与解题者史锦顺的共识是:U就是MPEV(仅仅常用的概率不同,不确定度体系k取2,概率95%;误差理论k取3,概率99%,为讨论方便,忽略这个区别)。
已知:“S仪器”的VPEV是0.5mg。这是讨论的基础。对此,你该认可吧?你说,给定不确定度是0.5mg,能够与被测砝码的MPEV相比较的指标是多大?从你过去的发言,知道你坚持“不确定度是可信性”,如此则都成所给出的“不确定度”不能同被检砝码的规格MPEV相比较。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是与《JJF1094-2002》相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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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比较
这套S仪器,不确定度U是0.5mg,这是相当高的水平。
按《JJF1094-2002》的规定,不确定度为U的仪器,可以检定MPEV大于3U的仪器。就是说,凡MPEV大于1.5mg的任何砝码,“S仪器”就有资格检定。从表1可知,F1的规格是MPEV为2.5mg,大于1.5mg,为什么不能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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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讲的是被测砝码是1.5mg的误差范围。并没有说要用这个砝码当标准。题目给出的测量能力是0.5mg,知道点质量测量的人应该知道,没有比误差范围0.5mg小的砝码,何谈测量能力“不确定度U是0.5mg”? 很明白,该实验室的标准砝码是E1等级(规格是0.25mg),如果是E2等级(规格是0.8mg),那是不可能有0.5mg的测量能力的。这些,本是不必问的详细情况,本来与讨论的问题无关。题目给出的是测量能力0.5mg,条件已明白、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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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评论规矩湾先生的几句话。
第一句话是“检定规程7.2.3规定标准砝码至少应比被检定砝码高一准确度等级”。这话很对,没有异议。砝码的准确度相邻等级之间的关系是3倍,或3.3倍。此题之标准仪器“S仪器”,MPEV是0.5mg,比F1等级(2.5mg)高5倍,比F2等级(8mg)高16倍,比M1等级(25mg)高50倍,为什么没资格检定?
接着的第二句话是“其质量扩展不确定度应不大于被检砝码质量最大允许误差的九分之一”,检定规程中确有此类话。但要注意,这就是不确定度体系的混乱现象,“不确定度U”有多种含义,不明确、不专一,必然产生误解。这里的“质量扩展不确定度”,不是JJF1094-2002中那个不确定度U,而是本级砝码的MPEV的确定时的不确定度,是上级计量机构测定本砝码的系统误差时的不确定度,是误差的误差,所以才有“九分之一”的说法。这里说个“九分之一”,对MPEV之间的关系来说,仍然是“三分之一”,也就是相当于《JJF1094-2002》的“三分之一”要求。因此,规矩湾先生对此第二句的理解,是误解。
第三句是“这相对于其它检定规程的要求是苛刻的”。这第三句是规矩湾先生的错误说法。砝码规程,大体与JJF1094-2002的要求一致。第一句话是“检定规程7.2.3规定“标准砝码至少应比被检定砝码高一准确度等级”。“高一准确度等级”就是高3倍(或3.3倍)。这在砝码检定规程中,是规定得十分明确的。已经规定了“三分之一”的关系,同一规程又规定“九分之一”的关系要求,岂不是自我否定,让用户怎么遵从?
《砝码规程》的“三分之一”,是标准砝码与被检砝码之比,而“九分之一”是上级计量确定本级标准砝码的MPEV时的误差范围,这两个分数,分母都是被检仪器的MPEV,而分子不同:一个是标准砝码的MPEV,一个是标准砝码的确定MPEV的MPEV(就是上级计量时的不确定度)。两个“三分之一”相乘,故而有“九分之一”,哪有什么“要求是苛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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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度概念,违反逻辑规律的“同一性”,一会指“分散性”(3σ平),一会指“准确性”(包含真值的区间),一会指“可信性”(统计学之可信性就是系数k). 一个概念在三个不同的物理意义上游移,焉能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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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题外的话
你规矩先生,本是不确定度体系混乱的产儿,本是受害者,却一直坚信自己正确。应该明白,坚持错误与坚持真理,是本质上不同的。讲得对,就是正能量,对网友有益,哪怕一时被误解,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迟早会有用;而坚持错误,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因为自己糊涂,以致误导别人,那就该扪心自问:我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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