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度室量友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不确定度评定不是盲目的,想到哪就评到哪,一定要根据测量模型来。我们评定的对象是测量模型中输出量的不确定度,为了评定输出量的不确定度必须对测量模型中的输入量各个击破,有多少个输入量就必有多少个不确定度分量,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
JJG379-2009是《大量程百分表》检定规程,大量程百分表和一般指示表的使用方法与检定要求是一模一样的,其示值误差的定义是规定的行程范围内各受检点中的最大误差减去最小误差,因此其测量模型是5楼所说的y=a-b形式。其中a=δmax,b=δmin,即y=δmax-δmin。而δmax是误差最大点的读数值减去其标准值,δmin是误差最小点的读数值减去其标准值。因此,检定规程JJG379-2009给出的测量模型(A.2)是违背检定规程规定的百分表示值误差定义的,是错误的。
式A.2不是百分表示值误差的测量模型,而是百分表某一个受检点的误差的测量模型。由此,A.6条计算的合成标准不确定度uc也是错误的,这个uc并非合成标准不确定度,而是输入量δmax或δmin引入的不确定度两个分量中的一个。也就是说因为规程测量模型的错误,导致错误地将两个不确定度分量中的一个当成了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全部。从而进一步导致按规定的扩展不确定度计算方法计算结果必然出错。规程的编制人员发现了评定结果不对,也就不得不违背规定的扩展不确定度的计算方法,人为乘了一个根号2。这样做的结果答案是对了,但道理上却说不通了,因为与扩展不确定度计算方法相悖。所以测量模型的正确书写是不确定度评定的至关重要的一步,我们不能马虎,更不能随意,造成现在这个局面,追根溯源还是检定规程没有正确写出测量模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