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测量示值误差时,测量点的标称长度指的什么?对应测量点的标准线纹尺长度又是什么?”
测量点的标称长度指的是被测显微镜目镜标尺的标称值换算至经物镜放大之前的长度值,即生物显微镜测量被测物大小时的测量值。比如被测物是1 mm,选择10倍物镜,在目镜(标尺通常是分度值0.1 mm,测量范围10 mm的居多,可能也有大一点的)中读数9.98 mm,那么其测量值为0.998 mm。
对应测量点的标准线纹尺长度为标准玻璃线纹尺所选取的间隔。比如上面说的,标准线纹尺选用1 mm间隔,被测显微镜选用10倍物镜,在其目镜标尺中读得9.98 mm,那么显微镜的示值误差为0.998 mm-1 mm=-0.002 mm。选择其他倍率物镜时道理一样,同样目镜标尺上的10 mm,物镜倍率不同,其标称长度不同。
2.“关于生物显微镜示值误差测量结果不确定有个问题,我看规程上做估读误差时,说估读误差为目镜标尺分度的1/10,即1um。在放大倍数误差不确定度计算时,又说估读误差为目镜的分度值的1/10,即1mm。不太理解怎么回事?我觉得是目镜分度值0.1mm,1/10估读应该是0.01mm吧。”
校准规范示值误差测量结果不确定评定中,因前面是按10X物镜来评定的,因此目镜标尺分度值0.1 mm的1/10为0.01 mm,再换算至物镜放大之前即为0.001 mm,为1 um。像上面的例子,被测物1 mm,选10X物镜,读得9.98 mm或9.99 mm,实际测量值是0.998 mm或0.999 mm,估读误差也就1 um吧。
校准规范物镜放大倍数误差不确定度评定本身存在错误的地方,建议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评定,不要完全照搬。说估读误差为目镜的分度值的1/10,即1mm,这里确实存在问题,起草人可能是认为目镜标尺分度值为0.1 mm,目镜自身放大倍数是10X,就变成了1 mm。实际不是这样,其一分度仍代表0.1 mm。校准规范物镜放大倍数误差不确定度评定中还存在的问题有灵敏系数计算不对,再有对于这样的测量模型,不能将相对标准不确定度直接合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