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申报材料
一、《中级职称评审表》纸表一式2份。(1份本人或单位留存)。
注:《中级职称评审表》分网页填写部分和非网页填写部分,待中评委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打印。评审通过后,在职称系统中打印《中级职称评审备案表》,与本人留存的《中级职称评审表》纸表一起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的免冠白底证件彩照,上传职称系统相应位置)。
三、相关附件材料(要求PDF格式,应原件扫描后上传职称系统相应位置):
1.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至少应能反映符合申报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及年限要求。
2.学历和学位的其他材料:
(1)国内大专以上学历(不含技工院校学历)人员应提供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应为直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PDF电子文档。
(2)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只取得国内硕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4)获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技工院校毕业人员应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jxzs.mohrss.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中专学历毕业人员应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3.现职称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正常申报人员应上传相应的助理级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应上传现有中级职称证书,技能人员应上传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任书:正常申报人员至少应上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满4年的聘任文件或聘任书,转评人员至少应上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任书。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应提供职务聘任书或聘任文件,企业人员可以提供劳动合同代替(内容应明确在什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应能反映专业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应提供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人员应出具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
6.劳动(聘用)合同:应能反映专业工作经历,现履行期内的合同应提供,之前的合同如无法提供,可用能反映当时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替代。
7.参保记录: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记录可通过市职称系统直接获取。另外,还可通过浙里办、办事服务、支付宝等APP或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http://wsbs.zjhz.hrss.gov.cn)等网站下载参保证明并上传市职称系统。
8.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通过此类考试的人员应上传相应的合格证书。
9.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通过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上传相应的资格证书。
10.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参加过与从事专业相关的继续教育(包括专业培训、执业资格考试等)人员应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11.科研成果(含专利):专利授权证书或科研成果鉴定材料。
1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附上封面、刊号、目录(目录中应标记相应文章)和文章,内部期刊还应提供相应的“准印证”(无封面、刊号、准印证等要素信息的论文一律作未发表处理)。
13.专业技术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集体项目还应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的依据。
14.其他业绩成果:提供任职以来专业工作业绩,例如所参与的工程项目等业绩的佐证材料。
15.身份证:可不传。如上传应注明“仅用于2019年杭州市职称评审”字样。
16.其他附件:事业单位人员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并上交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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