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回复你举的例子
1、用卡尺当然不能校准量块,但是不代表卡尺不能用来作为量传的计量标准,比如卡尺做测量标准用来校准某些量规的部分尺寸没问题吧?
2、你说我“用材料机做传感器”。
关于“材料机”,似乎不存在“材料试验机”这么一个标准,“材料试验机”只是试验机用在某个用途时的通俗叫法而已。一个量传表里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到另一个量传表里可以是计量标准,如果你在印象中就把普通万能试验机定位为材料试验机,把卡尺定位为生产线上随便测量工件的工具,把手持万用表定位为电工量导线通断、电路是否带电的工具,是否以偏概全?
关于“做”你这里的“做”是指检定?或校准?如果是检定,我的实验室不做检定(2、5的力传感器作为测量对象本身就已经对检定规程有所偏离)。我指的是做校准,检定规程只是作为参照不是依据。
当然,也许是我没描述清楚问题导致你举了一个不恰当的卡尺例子来作比喻,这里补充一下问题。
1、这里指的力传感器可能是最大允差±1%、±2%、±5%等(申请扩项能力按实际评定的不确定度表示)测量对象的准确度对检定规程有所偏离,所以实验室考虑用现有的0.5级试验机配一个高精度力传感器,用比对的方法来进行校准(规程中用直接测量法)。对规程的偏移考虑用测量审核来做方法确认和能力验证。既然能通过测量审核,方法和量传程序肯定没有重大问题。
2、我实验室目前想解决的是校准参照了JJG391规程,扩项时CNAS如果要求建标才能通过申请,而实验室校准方法对检定规程有所偏离,不能建标的问题?如果为了解决这一形式上的矛盾买一个没有必要的力标准机,感觉即脱离实际,又浪费资源了。
这里再说明一下,我虽然潜水,但好歹也是干了九年计量,多多少少有一点计量基础知识,不是搞不清基本问题就来就来这求助的伸手党。请仔细认真回答,否则我只能当做水经验的回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