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我省《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调,我们对《河南省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8】11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工程系列市场监督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月28日河南省工程系列市场监督专业中高级
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持有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学历、任职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担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
(3)大学本(专)科毕业或学士学位或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担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2、申报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或执业药师)职称并担任工程师满2年(或执业药师注册满2年)。
(2)研究生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或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或执业药师)职称并担任工程师满5年(或执业药师注册满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