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计量校准同仁:
咨询一下cnas首次认可的疑问:
1. 本公司在2020年开始按CNAS文件要求,建立体系运行至今,期间已按要求运行足够半年和相应的内审,管理评审都做足了。2021年5月提交了文审资料,认可委也受理了。但是在几次电话沟通中,包括退回修改文审资料问题中:说叫我们调整认可范围。我们首次认可是检测和校准两块范围的,老师电话说我们校准领域应按A025准备发布的最新版去认可,没达到有注册计量师的资格的,不可以申请(纯属电话说明)。
但实际经过我们前期了解,新版是2021年12月份才可能发布,并且现在也没说最新的发布的内容。而且就算发布了,新旧文件之间衔接也是说明有1-2年的过渡期的,过渡期可以按旧文件执行的。(因为我们是2020年7月的建的体系,是按旧的A025标准要求的)。 可是老师就是说我们首次认可要按这个,但文审问题说明又不敢给出不符合XXX条例,就写那么一句”调整认可范围“ 。
~~~~~~~~~~~~~现在我们还是按旧文件的要求,继续修改个别的文审问题后再一次提交,不删除校准的申请项目的,但是又怕老师还是重新开启文审修改窗口,拖延时间。
请问有没大神可以解读下这波操作的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