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
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一、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6件)
1.关税法草案(财政部、海关总署起草)
2.增值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
3.金融稳定法草案(人民银行起草)
4.学前教育法草案(教育部起草)
5.学位法草案(教育部起草)
6.社会救助法草案(民政部、财政部起草)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起草)
8.能源法草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
9.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起草)
10.铁路法修订草案(交通运输部、铁路局起草)
11.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公安部起草)
12.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司法部起草)
13.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起草)
14.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起草)
15.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海关总署起草)
16.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自然资源部起草)
此外,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消费税法草案、电信法草案、耕地保护法草案、机关运行保障法草案、广播电视法草案、医疗保障法草案、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订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计量法修订草案、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仲裁法修订草案、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海关法修订草案、统计法修正草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教师法修订草案、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正草案、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