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浪里乾坤 于 2023-11-30 11:45 编辑
2022版修改了2006版的描述。
JJG 99-2022里规定的是:“衡量仪器的计量特性在进行测量之前要已知,并且其分辨力、线性、重复性和偏载等技术指标能满足相应准确度等级被测砝码的要求。(见附录 C.1 和C.4)。”
JJG 99-2006里规定的是:“衡量仪器的计量特性在进行测量之前要已知。如果被检砝码进行空气浮力修正,则其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即重复性、灵敏度、分辨力、偏载等的合成)应不得超过被检砝码质量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六分之一;如果被检砝码不进行空气浮力修正,则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不得超过被检砝码质量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九分之一(见附录C.1和C.4)。”
之所以这样修改,是因为在砝码检定或校准时,必须满足U<1/3|MPE|的要求。而按照附录C,U包括几个不确定度分量:C.1测量过程的标准不确定度;C.2标准砝码的不确定度;C.3空气浮力修正的不确定度;C.4衡量仪器的不确定度。在这些项中,和衡量仪器相关的项主要为C.1和C.4。但是这里很难具体对衡量仪器进行严格限定,因为只要选择的衡量仪器和标准砝码使得砝码检定或校准满足U<1/3|MPE|即可。在这一点上JJG 99-2006的规定和JJG 99-2022是一致的。但是JJG 99-2006在这里的描述容易造成误解,让人容易误解为衡量仪器的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不得超过被检砝码质量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六分之一或九分之一。事实上JJG 99-2006中规定选择衡量仪器,要使得被检砝码的合成不确定度在进行空气浮力修正时,不超过MPE绝对值的六分之一;不进行空气浮力修正时,不超过MPE绝对值的九分之一。九分之一的要求是为了给空气浮力修正可能引入的不确定度进行留出一定的裕度。为了不造成误解,而且砝码是按附录C进行空气浮力修正的,因此JJG 99-2022对衡量仪器的要求进行了修改,本质上和JJG 99-2006是一致的,并且不容易造成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