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西高标检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450100MA5L0HJTXK |
| 法定代表人: |
童幸福 |
| 处罚类别: |
|
| 处罚名称: |
|
| 处罚事由: |
经查,广西高标检测有限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4—G3—003822—GXRZ)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 处罚结果: |
处以罚款人民币31910.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26 |
| 处罚机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 出处截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