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和校准是现在计量工作中最为常见的术语,对于检定的含义以及相关规定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有很明确的说法,一般大家也不会出现疑问。但是校准,就有很多疑问。
一、校准的出处,以及定义
二、校准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规定
三、校准的效力
这是三个我比较难理解的问题。
在 JJF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 中8.11有校准的定义: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从这里来看,校准仅仅是一组操作,是在规定条件下所进行的,问题是这个规定条件是什么?谁来规定的?是国家统一规定?(检定有国家规程,现在校准也有国家规范)还是使用者自己规定?依据在哪里?
现在的计量管理和认证审核中,对于国家计量法规定的量值传递即检定,大家一般都没有什么异议,但是现在还有一种叫做校准的做法,这个校准的做法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关法规在哪里?是什么? 一个计量器具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满足量值传递的要求,所以有了检定,但是现在很多计量器具不需要检定了,只要校准就可以了,这样子做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具体的条文?
检定有法律依据,以及统一的技术条文(规程)和符合要求的人员(需要检定员证),因此在效力上没有什么好怀疑的(理想状态下,弄虚作假的特例不算)。但是校准呢?规定的条件下,这个规定是不统一的,人员呢?开展校准的依据和规定在哪里?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检定和校准在企业计量管理中的作用和效力区别在哪?校准能代替检定吗?
其实最关键的是,我到现在一直找不到校准的相关法律法规,各个规定都是从哪里来的?(比如开展校准需要什么条件?校准应该怎么开展?哪些器具只要校准了就不用检定?这些规定的出处)谁能提供一下,或者解答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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