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不确定度公式求教
1、在对压力表进行示值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评定时,进行了10组测量,为什么公式是除以根号2,而不是根号10?2、再问一下具体的计量器具不确定度评定有什么资料可以参考?种类全一点的。 哪些地方可以用根号2,哪些地方用根号10? 回复 2# 13440240用根号10 是我的问题没有表达清楚。
表述是这样的:1、现选1块1.6级(0~1.6)MPa的耐震压力表,在0.4MPa处做10次等精度测量,具体测量值如下表:
2、计算平均值,计算标准偏差。
3、在实际测量过程中对压力表进行了两次循环校准,则该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为:标准偏差/根号2
这里的两次循环是不是指上行程和下行程的平均值作为10次等精度测量的值? 这样的话,那电子天平也是上行和下行,也要再除根号2。
扭矩扳子的示值是取三次测量平均值,要除根号3。 请把重复性试验的次数n与实际执行测量(包括执行检定或者校准)的次数n区别开。
如果重复性试验的次数为10,检定规程或者检验规范规定的测量次数为2,那么计算标准偏差时的n=10,而计算标准不确定度时是n=2。只有在重复试验次数为10,检定(或校准)报告给出的结果也是通过10次测量取平均值时,计算标准不确定度时是n=10。而当只检定一次就给出检定结果时(这是大多数检定规程的规定),计算标准不确定度时是n=1,此时u=s/根号1,也就是说标准不确定度u就等于标准偏差s,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千万不能等于s除以根号10。 不确定度评定,主观性太强了。 回复 8# 规矩湾锦苑
感觉分析的很到位 解答了我的一些疑惑 论坛里的人才比较多,说的很明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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