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2 17:55:55

有资质的校准可燃气体报警器出的校准证书是否被国家认可

有资质的第三方校验可燃气体报警器出的校准证书,是否被国家认可,比如质检局,安检局。谢谢大家求回复!

清逸林 发表于 2016-12-13 08:43:08

可燃气体报警器不属于强制检定吧

237358527 发表于 2016-12-13 14:37:48

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规定了,除瓦斯计以外的,可燃气体报警器不属于强制检定范畴。所以,第三方校准公司可以开展校准工作的

jacksilver 发表于 2016-12-13 13:52:40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1:28
既然是强检那么意思是必须检定证书,当地法定机构出了校准证书是否意味着它没有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 ...

不一定,如果你送检的报警器功能不完全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又或者是多合一类型的报警器,是可以出具校准证书的,企业应当根据校准结果在一定条件下使用。

Rie 发表于 2016-12-12 19:48:44

不同省市的管理办法不同,大多数省市把可燃气体报警器列为依法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只能由法定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

x86438751 发表于 2016-12-12 20:21:35

纳入强检目录的必须执行检定,校准无效。

gonglex 发表于 2016-12-13 09:02:51

清逸林 发表于 2016-12-13 08:43
可燃气体报警器不属于强制检定吧

目录里叫做瓦斯报警器,都是一样的,属于强制检定。。。

aux8180 发表于 2016-12-13 09:36:40

gonglex 发表于 2016-12-13 09:02
目录里叫做瓦斯报警器,都是一样的,属于强制检定。。。

       没有列入目录的不算强制检定的。

aux8180 发表于 2016-12-13 09:44:13

       可燃气体报警器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不算强检器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的校准证书当然有效。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0:16:51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否列入国家强检目录,大家好我是张家港的请问这个怎么办啊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0:19:28

Rie 发表于 2016-12-12 19:48
不同省市的管理办法不同,大多数省市把可燃气体报警器列为依法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只能由法定机构进行检定 ...

您好,我在张家港看您也在江苏,请问咱们省在这方面有规定吗,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否列入国家强检目录。谢谢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0:26:21

清逸林 发表于 2016-12-13 08:43
可燃气体报警器不属于强制检定吧

国家强检目录里列出来了吗?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0:29:38

gonglex 发表于 2016-12-13 09:02
目录里叫做瓦斯报警器,都是一样的,属于强制检定。。。

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否是就是和瓦斯报警器一样需强制检定,我们化工厂主要是醇类的可燃气体,谢谢!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0:37:06

Rie 发表于 2016-12-12 19:48
不同省市的管理办法不同,大多数省市把可燃气体报警器列为依法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只能由法定机构进行检定 ...

如果可燃气体列入国家强检目录那么法定检定机构必须出检定证书,您说的指定法定机构可以出校准证书是否就意味着可燃气体报警器没有列入国家强检目录。(我已经看到我们厂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当地计量测试所出的校准证书了)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1:28:48

x86438751 发表于 2016-12-12 20:21
纳入强检目录的必须执行检定,校准无效。

既然是强检那么意思是必须检定证书,当地法定机构出了校准证书是否意味着它没有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4:52:33

237358527 发表于 2016-12-13 14:37
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规定了,除瓦斯计以外的,可燃气体报警器不属于强制检定范畴。所以,第三方校准公司可以开 ...

谢谢,啥时候规定的文件我想看看跪求!

大浪淘沙! 发表于 2016-12-13 15:10:05

有没看强检目录最后一行的话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目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的项目”江苏省明文规定的。

大浪淘沙! 发表于 2016-12-13 15:12:10

可燃气体属于强制检定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5:39:10

大浪淘沙! 发表于 2016-12-13 15:12
可燃气体属于强制检定

不属于把,它是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

大浪淘沙! 发表于 2016-12-13 15:41:37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5:39
不属于把,它是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

什么是依法啊,校准有法律效率吗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5:46:10

大浪淘沙! 发表于 2016-12-13 15:41
什么是依法啊,校准有法律效率吗

这个依法好像是这个意思,“”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项目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国家质监局145号公告

大浪淘沙! 发表于 2016-12-13 15:49:57

还是你自己把握吧,你觉得是强检的就做,不是强检的,干脆全部拆掉,装了也是多余的

清逸林 发表于 2016-12-13 17:28:32

mengshuaibing 发表于 2016-12-13 10:26
国家强检目录里列出来了吗?

总局曾经回复过一个省局的函,就是关于可燃气体报警器的,除了第46项瓦斯类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仪器属于强制检定,其它的不是。

gonglex 发表于 2016-12-13 17:31:05

我们是法定计量单位,我们这个项目就没有授权我们校准。。。都是出的检定证书

aux8180 发表于 2016-12-13 19:38:23

清逸林 发表于 2016-12-13 17:28
总局曾经回复过一个省局的函,就是关于可燃气体报警器的,除了第46项瓦斯类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仪器属于强 ...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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