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未经检定使用 北京圆通快递违反计量法被处罚
千龙网北京12月6日讯 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出京(通)质监当罚字【2017】1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圆通快递有限公司在用的强检计量器具未经检定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被罚款500元。京(通)质监当罚字【2017】1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圆通快递有限公司在用的强检计量器具电子秤1台未经检定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赚这麼多,但罚的这麼少了,有点不公平呢,不是应该以每一单来计算罚款吗 度心宽 发表于 2017-12-8 13:25快递使用的电子秤,只是称重收取快递费用,不属于精确测量,不是直接用于贸易结算,不属于强检计量器具吧! ...
快递是按重量收费的,首重后每千克加多少钱,所以是用于贸易结算没有争议 快递使用的电子秤,只是称重收取快递费用,不属于精确测量,不是直接用于贸易结算,不属于强检计量器具吧!这个有争议的。 做不完的啊,贸易结算这么多,检定一个除了花去人力还要物力和精力,检定了还要做原始记录还要登记出报告,处罚还要做资料,人员不可能够啊这些都是客观原因 对于计量器具的作用,目的,意义,和管理,多数老百姓并不清楚,只靠政府,监管不过来,还要有群众监督才行,那就先要宣传普及计量常识,现在做的远远不够。 人家多称多赚了500万呢 500元违法成本太低了 我们这儿根本没人管。上班六年来从来没有罚过。 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基数十分巨大 根本管不过来 检完是否合格??? 现在是免费检定,一分钱都不花,欢迎计量所来检定 这个秤是贸易结算属于强检应该没争议吧? 计量执法案件太少,以致于计量被忽视 不出意外,还是继续使用 质监督人少活多,这种案件多,管不过来的! 罚的太少了 违法就不行 太少了吧,违法成本太低估计继续使用。。。。。 woosize 发表于 2017-12-7 10:24
500元违法成本太低了
不合格计量器具:未经强检、强检不合格,脱周期
按照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 我寄过不少快递,大件的也有不少,没见到过快递公司的结算用员称是检定过的,提议过,根本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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