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建计量标准的问题
新建一个计量标准,已经提交材料并到评审员处,提出标准器送检参数不够整改,我们送检回来发现这个参数结果不满意,联系设备厂家需要寄回去维修,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评审员退回材料。我们准备维修送检合格后再提交材料,记得之前有看过再次提交材料有时间间隔要求的,我查阅1033 没有发现有,请问是我看漏了还是没有这方面的要求?谢谢 来不及时间完成整改,就 重新 申请 考核 。 标准器的问题,要看看新加的参数是否需要进行稳定性考核,稳定性考核周期为半年。 你这个是标准器不合格。所以,重新提交资料必须要在你现场评审的那天开始算,最少4个月以后提交。因为你要做标准器的稳定性,JJF1033-2016要求新建计量标准的稳定性不小于4个月。有些地方都是要半年的才能重新提交的。你这个应该是文审不通过,退回资料就好了,等你搞定了,再送审。当然没有时间要求,如果评审员来现场发现的问题其整改就是有时限要求的 送检仪器时候要发个写溯源要求,回来要计量确认,都到文审了。重复性,稳定性怎么搞得。搞成这样,领导不批死。 Yangkangkang 发表于 2020-9-15 15:12
你这个是标准器不合格。所以,重新提交资料必须要在你现场评审的那天开始算,最少4个月以后提交。因为你要 ...
1033现在规定是 半年以上, 并不是 有些地方 要求 半年以上,
陆建林 发表于 2020-9-15 16:35
送检仪器时候要发个写溯源要求,回来要计量确认,都到文审了。重复性,稳定性怎么搞得。搞成这样,领导不批 ...
如果是 修理过的 主标准器, 稳定性要求 重新 做,也就是 半年 以上 。
陈河 发表于 2020-9-15 15:50
你这个应该是文审不通过,退回资料就好了,等你搞定了,再送审。当然没有时间要求,如果评审员来现场发现的 ...
对的,是文审不过,如果是现场审核后不合格再提交材料就应该有时间限了
237358527 发表于 2020-9-15 07:34
来不及时间完成整改,就 重新 申请 考核 。
嗯嗯,那就重新提交材料 陆建林 发表于 2020-9-15 16:35
送检仪器时候要发个写溯源要求,回来要计量确认,都到文审了。重复性,稳定性怎么搞得。搞成这样,领导不批 ...
这个标准器送检机构用的都是他们自己的地方规程,全国没有检定规程,而且机构都是省级法定授权机构。这个情况也是第一次遇见。 要重新提交材料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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