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量标准名称是否可以修改的提问
单位以前建了一个标准名称是——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装置,规程名《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规程》,还有六个月到期复查了,楼主认为这个标准是不是叫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装置要规范一点,但是这个计量标准的名称可以修改吗,1033上面的计量标准的后续管理上没有看到这部分,其他计量管理的文件也没有看到 当然是用老的上去。考评专家觉得不对会让你改的。
查一查有没有对应的检定系统表,上面有建标的名称,要按上面的建。没有的话一般就是按被检设备名称来定义。 复查的时候直接改过来提交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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