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yanfu0310 发表于 2022-11-19 21:51:02

到底是不是所有计量器具新产品都要型式批准?书上矛盾.....

这两句是不是矛盾了?一个说目录内的,还强调了不在目录内不用型式评价。另一句说凡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的都需要型式评价?

出击的意义 发表于 2022-11-19 23:00:27

两件事吧,第一个前提是在目录里分的,第二个针对所有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的。

keenlywang 发表于 2022-11-21 15:27:46

这个是两个概念,一个是针对范围,就是上面说的那些范围需要形式评价。另一个是针对新产品。假设,卡尺是形式评价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你们最初的能力只能做0-150卡尺,现在设备升级,可以进行0-300卡尺的生产,那么你们首批产品就要进行形式评价。主要的是你对与新产品的形式评价概念没弄清,各人观点,抛砖引玉。

hanyanfu0310 发表于 2022-11-21 20:24:54

本帖最后由 hanyanfu0310 于 2022-11-21 20:50 编辑

keenlywang 发表于 2022-11-21 15:27
这个是两个概念,一个是针对范围,就是上面说的那些范围需要形式评价。另一个是针对新产品。假设,卡尺是形 ...

那没在那个范围内的新产品需要型式评价么?或者说什么情况符合第一种情况呀?能举个例子么?

hanyanfu0310 发表于 2022-11-21 20:25:24

本帖最后由 hanyanfu0310 于 2022-11-21 20:50 编辑

出击的意义 发表于 2022-11-19 23:00
两件事吧,第一个前提是在目录里分的,第二个针对所有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的。 ...

那没在那个范围内的新产品需要型式评价么?或者说什么情况符合第一种情况呀?能举个例子么?

yjw516461702 发表于 2022-11-22 08:02:00

你可以理解为型式批准就是对目录中涉及的新产品必须要做,其他不在目录中不用做型式批准。

keenlywang 发表于 2022-11-22 10:12:04

hanyanfu0310 发表于 2022-11-21 20:24
那没在那个范围内的新产品需要型式评价么?或者说什么情况符合第一种情况呀?能举个例子么? ...

这个要看强检目录,上面都已经很清晰的标注了,比如压力仪表就是强检,你们之前只能做0-1.6MPa的表,现在要生产0-2.5或其他级别的都属于新产品,都要形式批准,只有各项指标都符合,下发批准文件,才允许生产销售。不在强检范围内的可不做形式评价。

youngl35 发表于 2022-11-22 10:32:20

目录和监管方式是前提,在此前提下的新产品需要型批。联系上实际就好理解了,教材不严谨,没必要把自己搞纠结了

hanyanfu0310 发表于 2022-11-22 10:58:55

youngl35 发表于 2022-11-22 10:32
目录和监管方式是前提,在此前提下的新产品需要型批。联系上实际就好理解了,教材不严谨,没必要把自己搞纠 ...

好的谢谢大佬

hanyanfu0310 发表于 2022-11-22 10:59:15

keenlywang 发表于 2022-11-22 10:12
这个要看强检目录,上面都已经很清晰的标注了,比如压力仪表就是强检,你们之前只能做0-1.6MPa的表,现在 ...

好的谢谢大佬

hanyanfu0310 发表于 2022-11-22 10:59:31

yjw516461702 发表于 2022-11-22 08:02
你可以理解为型式批准就是对目录中涉及的新产品必须要做,其他不在目录中不用做型式批准。 ...

好的谢谢大佬

pjl198912 发表于 2022-11-23 17:49:50

前面说在目录中的需要型式批准的说的是市面已经有的设备;后面说的是市面还没有的设备,注意“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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