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的强检问题
使用在什么场合的压力表属于强检,这里有一个国家质监局的答复,参考一下。 http://jls.aqsiq.gov.cn/fzjl/jlqjqzjd/200610/t20061026_6551.htm 终天有一个权威的答复,我这里也有一些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入59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
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 强检已经成为某些人抵抗计量市场开放的挡箭牌了。他们对强检的计量器具按照自己的利益去解释,让企业无所适从。 对,他们到企业里看见压力表不管干什么用的都要求检 计量局的人员说超过0.1MPa的压力表都要强检。真不知道他们的依据是什么。
想想看,除了用水柱测量压力的微压计,还有0.1MPa以下压力表吗?
所以他们的本意就是所有的压力表都要强检。 关于对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国质检量函793号
关于对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的请示》(湘质监局量函154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上使用的压力表是用于安全防护方面并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行强制检定。
此复。
二〇〇三年十月八日
这个解释不全正确,有很大漏洞,扩大了压力表的强检范围!属于行业垄断。
应该这样解释才准确: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上使用的压力表凡是用于安全防护方面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行强制检定。对企业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上使用的压力表”仅是为了生产过程显示压力指标的(如设备额定耐压为10MPa,其生产运行只在4MPa左右的显示压力表,只用于生产流量控制),就是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上使用的不用于安全防护方面的压力表,不属于强检器具,可由企业自主检定。
[ 本帖最后由 好人多助 于 2008-5-19 11:38 编辑 ] 压力就是强检的计量器具,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 楼上的说法可能太武断了,涉及压力的方方面面太多了,怎可能全部强检?
强检的范围只会越来越小,不应该无限扩大,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 上次可能没有完全解释清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上使用的压力表,有好些表就不是起安全防护方面的作用,如天然气压力管道上一些压力表是用来控制流量大小、流速等生产过程方面的,以及一些为了生产需要控制压力方面的表,它们给安全没有关系呀! 压力表是不是强检,很难界定哦。 现场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新的强检计量器具目录,目录中对强检压力表或压力显示仪表有详细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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