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201-2015《气体流量计》
9.4 电子封印
9.4.1 当需要限制访问对确定测量结果有影响的参数时,经国家有关机构许可,可采用电子封印对这些参数加以保护,采用电子封印应满足下列规定:
a) 仅允许获授权人员使用代码(密码)或者专门的装置(硬件密匙等)等安全工具,进入设置模式修改这些参数:
• 对于参数无任何修改的访问,访问后,流量计可不受限制地返回到“封印状态”下继续运行;
• 参数修改后,经确认再返回到“封印状态”下继续运行(与传统封印相似)。
b) 代码(密码)应可更改;
c) 在设置模式(不在法制计量管理控制)下,流量计应有清晰显示,或不能运行。在按照a)条规定在“封印状态”下投入运行之前,流量计应一直保持此状态;
d) 应在事件记录器中保存最近一次参数修改记录。记录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 执行参数修改的获授权人员的身份信息;
• 内部时钟产生的事件记数器或修改参数的日期和时间。
除上述数据外,还应存储以下内容:
• 被更改的参数的原值;
• 记录的总条数。
应确保最近一次参数修改的可追溯性。如果可以存储多次修改记录,在必须删除以前的修改记录才可存储新记录时,应删除最早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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