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1-5-5 15:23 编辑
要看你们公司计量管理的模式。
如果公司实施了现代计量管理模式,已经建立了测量管理体系,那就是执行计量确认制度,检定和校准就类似于对测量设备进行“体检”,至于测量设备是否可用(即是否可以对测量设备“发聘书”被“招聘”从事某测量岗位),就是公司自己的责任和权力了。此时,检定和校准技术机构就不应该在测量设备上粘贴标识,只需签发检定/校准证书或者报告就行了,使用单位依据这个“体检报告”与预期使用要求(相当于岗位标准)相比较,满足要求的,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相当于测量设备的聘书或者上岗证)。
如果公司仍然执行传统的计量管理模式,并没有建立测量管理体系,还仅仅是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管理对象也没有扩展到“测量设备”,那么你们仍然可以要求计量技术机构直接签发计量检定合格证,有计量检定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就可以使用。这是符合计量法律的一种传统的计量管理模式,也是最起码的计量管理要求。但是这种管理模式已经逐渐不被现代管理的大型企业认可,国外许多大型企业客户也不认可这种较落后的管理模式。
“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还应该有个前提条件,即这些计量器具必须是列入了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没有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尽管是用于上述四个方面,仍然不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如果企业实行了测量管理体系,可以在程序文件中规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代替计量确认标识,不再换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