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史老师定义的“统计测量”来说,“统计测量,σ不能除以根号N。不论测量多少次”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所谓的“统计测量”只是一种测量方法,是对一群看似没规律的随机事件看作“一个量”的整体,如同“瞎子摸象”那样对其N个组成部分(N个样品)分别测量,取平均值作为这个“量”的测量结果。
正如史老师所说这个“统计量”的“量值必须取平均值”。在计算这个以“平均值”为测量结果M平的标准偏差σ时,已经使用了白塞尔公式,已经使用了测量次数(实为样品个数)N,因此这唯一“一个”测量结果M平的标准偏差σ不能再除以根号N是正确的。
可是,当我们对由N个样品组成的这个被测“统计量”进行m次(即m组)重复测量,取每次测得值平均值作为该量测量结果时,测量结果的实验标准差就不得不用单次测量结果M平的标准偏差σ再除以根号m。如果每一个M平的测量样品个数并非全是N,每个标准偏差σ也就各不相同,此时m个M平的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其实验标准差计算时则还需对每个σ加权处理。
因此,所谓对“统计量”的“统计测量”,其实就是把多个样品测得值的平均值作为所谓“常量测量”的一个“常量”的测量,“常量测量”中的误差理论同样完全适用于“统计测量”。
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真理都有自己的适用时空,超范围使用真理将可能产生谬论。尽管误差理论与不确定度理论有不少相通之处,不确定度理论是在误差理论的基础上发站起来,但误差理论与不确定度理论终归不是同一个理论,用误差分析理论中的定义、定理、定律判定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中的定义、定理、定律的是非,就是将一个时空的真理用到了另一个时空,属于真理超范围使用,产生错误推理和错误结论也就在所难免。同样用不确定度评定理论评判误差分析理论的是非,产生错误推理和错误结论也会在所难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