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20-7-3 11:32 编辑
【规矩湾先生】
扩展不确定度U是“测得值”Δ的可信性,是人根据获得测得值(测量结果)的测量过程全部信息评估得到的,不是测量得到,概念上与“误差”完全两码事,故,U的大小与示值误差Δ的大小无关。只要测量方法(包括人机料法环诸要素)不改变,无论得到的示值误差大小如何不同,其测量不确定度U不会改变。因此U与Δ的大小无关,U与Δ的定义不同,来历不同,用途更不同,不要试图探讨U与Δ孰大孰小的关系。
【史评】
1#所问的情况,包含着“计量中的不确定度的求法与用法”的问题。这是计量中,误差理论与不确定度体系的原则性分歧。
误差理论认为:计量的误差,由所用计量标准的误差范围决定。
不确定度体系认为,计量(包括检定与校准)的不可信性是U95,包括:(1)所用标准的误差范围;(2)被检对象的波动性等一部分性能。(1)是应该的,(2)是错误的。
关于不确定度体系的这个错误,《JJF1094》的第二起草人叶德培先生是十分清楚的,她在讲课(优酷网)中,很严厉地抨击不确定度体系的这项原则性错误。我曾在本栏目评价她的这个观点:铿锵置疑,振聋发聩;金玉之言,掷地有声。奇怪的是她明知这个错误,却写入《JJF1094》中。是迷信外国人,还是惧怕第一起草人?第一起草人死了几年了,你有责任向计量司说明这件事。
下面附录是我向计量司已报告过四次的《不确定度体系的五项公式错误》(本栏目登过两次)中的一段,以说明这个问题,并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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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5 计量的误差公式错误并导致合格性判别公式错误
不确定度体系的基本模型不当,混淆对象与手段的关系,得出的计量误差公式错误,导致计量(检定与校准)的合格性判别公式错误。这关系到计量界每时每刻的具体业务工作;应尽快更正。“合格性判别公式”的正误,是计量界必须弄清楚的。
5.1 不确定度体系的计量的误差公式错误
不确定度体系的基本模型不当,微分看错变量,导致计量误差公式错误。
计量中,不确定度评定的测量模型是
EM= M―B (5.1)
M是测量值,B是标准的标称值。EM是误差元。对(5.1)式微分,或做泰勒展开,用大写字母表示偏微商与自变量的乘积,有
EMo+ ΔEM= Mo + ΔM分辨+ ΔM重复+ΔM温度+ΔM其他―(Bo+ΔB标)
ΔEM =ΔM分辨+ ΔM重复+ΔM温度+ ΔM其他―ΔB标 (5.2) (5.2)中各项表成标准不确定度形式,认为各项不相关,取“方和根”
uc = √(u分辨2+ u重复2+u温度2+ u其他2+ΔB标2) (5.3)
扩展不确定度U95为:
U95 = 2uc = 2√ (u分辨2+ u重复2+u温度2+ u其他2+ΔB标2 (5)
(5)式是当前不确定度评定最基本的公式。u分辨表示被检仪器分辨力的作用(包括了偏微商因子,下同),u重复表示“用测量仪器测量计量标准”时读数的重复性,u温度是环境温度的影响,u其他是其他因素的影响;u标是标准的误差范围化成的不确定度。
依据(5)式进行不确定度评定,是当前计量不确定度评定的常规。中国的评定如此,欧洲的评定也是如此。又称GUM的泰勒展开法。
公式(5)是错误的。分析如下。
1)混淆对象与手段
计量场合,对象是测量仪器。对象的变化,是它自身的性能,必然体现在测得值中,应该当作对象的问题处理,不能把它混入手段的性能中。
2)混淆对象的自变量与手段的自变量
对测得值M微分,错误;根源是混淆了两类不同的自变量。
被测仪器的误差因素,包括ΔM分辨,ΔM重复,ΔM温度,ΔM其他都是对象的自变量,必然体现在测量仪器的示值M与标准的标称值B的差值之中。再微分是重计、多计。
3)错误地拆分测得值函数
在测量计量理论中,测量仪器的测量值函数,是非常重要的。测量值函数的最主要的应用场合是测量仪器的研究与制造。研制测量仪器,必须依据并给出测量值函数;制造测量仪器,必须对测量值函数作泰勒展开,知道各项误差因素,以便在生产中控制,以达到总指标的要求,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来。除极个别测量仪器给出分项指标外,一般测量仪器都以总指标作为性能的标志。
测量仪器一经成为产品后,其标志性能就是其误差范围指标值。计量中,计量人员检验、公证测量仪器误差范围指标;测量中,测量人员相信误差范围指标,根据指标选用测量仪器,根据测量仪器指标,分析与给出测得值的误差范围。
在测量仪器的计量与测量应用中,没必要、一般也不可能拆分测得值函数。例如,世界上用指针式电压表的人极多,但谁能写出指针偏转与被测量的函数关系?除电表设计人员外,测量人员与计量人员既没必要,也不可能对电表的测得值函数作泰勒展开。应用电压表测量,要选用性能指标合乎要求的仪器,要知道使用方法,要满足其应用条件;而无论测量与计量,着眼点都是其整体指标,没必要对其测得值函数作泰勒展开。
测量仪器的误差因素的作用,体现于其总指标中,总体计量不该拆分测得值函数。如果测量仪器的指标是分项给出的(数量极少,如波导测量线),计量可按分项指标,做分项计量。分项指标的“分项”与大小,是生产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志的,指标的规定与给出,不是计量人员的职权。计量的职责是用实测判别各分项误差性能是否符合指标。而凡标有总指标的测量仪器,必须用计量标准进行整体计量。
不确定度论普遍地拆分测得值函数,结果是形成多种错误。
这里要重点说明一点,测量仪器(包括计量标准),都是给人用的,其指标都是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性能指标。“正常工作条件”,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有国际规范。例如工作温度,上世纪通用仪器是20℃±20℃(如今,空调、暖气普及,也有规定为20℃±10℃的),例如,著名的铯原子频标5061A,其标准管的准确度指标是1×10-11,而其工作温度条件是0℃到40℃。就是说,在0℃到40℃的环境温度下,都保证指标。现在的不确定度评定,在室内应用,要加温度效应量,那是画蛇添足,是错误的。
5.2 不确定度体系合格性判别公式错误
测量计量学理论:计量的误差范围等于所用计量标准的误差范围。
R计 = R标 (6)
在不确定度体系中,所谓计量的不确定度U95,就是指计量的误差范围。由于混淆对象和手段,错把被检仪器的部分性能纳入U95中。于是由此而确定的待定区半宽以及合格性判别公式,就都错了。
将(5)式与(6)式相比较,得知不确定度评定重计(多计)了有关被检仪器的四项误差。这括号中的前四项,属于被检仪器的性能,已体现在仪器的示值中。这四项是对象的问题,算在手段上,是错误的。
合格性判别公式的正确式为
|Δ|max ≤ R仪指标- R标 (7)
在不确定度体系中,合格性判别公式(例如JJF1094-2002)为
|Δ|max ≤ R 仪指标 –U95 (8)
U95的内容,包含被检仪器的部分性能。这部分内容是对象的性能,已体现在|Δ|max中。U95取代R标是错误的。U95部分乃至全部堵塞合格性通道,是不确定度体系的一项严重错误。
欧洲合格性组织对游标卡尺的不确定度评定(我国CNAS引为标准之实例),结果竟是:误差范围指标0.05mm的卡尺,用一等量块校准,校准之不确定度是0.06mm,如是,合格性通道被堵死,则全世界的此类卡尺都不合格。多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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