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计量的进步
相对于温度计量而言,时间计量对于科技发展和社会生活更为重要。中国的时间计量,也有一个由传统到近代的转变过程。这一过程开始的标志,主要表现在计时单位的更新和统一、计时仪器的改进和普及上。
就计时单位而言,除去年月(朔望月)日这样的大时段单位决定于自然界一些特定的周期现象以外,小于日的时间单位一般是人为划分的结果。中国人对于日以下的时间单位划分,传统上采用了两个体系,一个是十二时制,一个是百刻制。十二时制是把一个昼夜平均分为12个时段,分别用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这12个地支来表示,每个特定的名称表示一个特定的时段。百刻制则是把一个昼夜平均分为100刻,以此来表示生活中的精细时段划分。
十二时制和百刻制虽然分属两个体系,但它们表示的对象却是统一的,都是一个昼夜。十二时制时段较长,虽然唐代以后每个时段又被分为时初和时正两部分,但其单位仍嫌过大,不能满足精密计时的需要。百刻制虽然分划较细,体现了古代计时制度向精密化方向的发展,但在日与刻之间缺乏合适的中间单位,使用起来也不方便。正因为如此,这两种制度就难以彼此取代,只好同时并存,互相补充。在实用中,古人用百刻制来补充十二时制,而用十二时制来提携百刻制。
既然十二时制与百刻制并存,二者之间就存在一个配合问题。可是100不是12的整数倍,配合起来颇有难度,为此,古人在刻下面又分出了小刻,1刻等于6小刻,这样每个时辰包括8刻2小刻,时初时正分别包括4刻1小刻。这种方法虽然使得百刻制和十二时制得到了勉强的配合,但它也造成了时间单位划分繁难、刻与小刻之间单位大小不一致的问题,增加了相应仪器制作的难度,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它与时间计量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
传教士介绍进来的时间制度,改变了这种局面。明朝末年,传教士进入我国之后,在其传入的科学知识中,首当其冲就有新的时间单位。这种新的时间单位首先表现在对传统的“刻”的改造上,传教士取消了分一日为100刻的做法,而代之以96刻制,以使其与十二时制相合。对百刻制加以改革的做法在中国历史上并不新鲜,例如汉哀帝时和王莽时,就曾分别行用过120刻制,而南北朝时,南朝梁武帝也先后推行过96刻制和108刻制,但由于受到天人感应等非科学因素的影响,这些改革都持续时间很短。到了明末清初,历史上曾存在过的那些反对时刻制度改革的因素已经大为削弱,这使得中国天文学界很快就认识到了传教士的改革所具有的优越性,承认利玛窦等“命日为九十六刻,使每时得八刻无奇零,以之布算制器,甚便也。”[10]
传教士之所以首先在角度计量和时间单位上进行改革,是有原因的。他们要藉科学技术引起中国学者的重视,首先其天文历法要准确,这就需要他们运用西方天文学知识对中国的观测数据进行比较、推算,如果在角度和时间这些基本单位上采用中国传统制度,他们的运算将变得十分繁难。 传教士对计时制度进行改革,首先提出96刻制,而不是西方的时、分、秒(HMS)计时单位体系,是因为他们考虑到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兼顾。在西方的HMS计时单位体系中,刻并不是一个独立单位,传教士之所以要引入它,自然是因为百刻制在中国计时体系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而且行用已久,为了适应中国人对时间单位的感觉,不得不如此。传教士引入的96刻制,每刻长短与原来百刻制的一刻仅差36秒,人们在生活习惯上很难感觉到二者的差别,接受起来也就容易些。由于西方的时与中国十二时制中的小时大小一样,所以,新的时刻制度的引入,既不至于与传统时刻制度有太大的差别而被中国人拒绝,又不会破坏HMS制的完整。所以,这种改革对于他们进一步推行HMS制,也是有利的。
96刻制虽然兼顾到了中国传统,但也仍然遭到了非议,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清康熙初年杨光先引发的排教案中,这一条被作为给传教士定罪的依据之一。《清圣祖实录》卷十四《康熙四年三月壬寅》是这样记录该案件的:“历法深微,难以区别。但历代旧法每日十二时,分一百刻,新法改为九十六刻,……俱大不合。”不过,这种非议毕竟不是从科学角度出发的,它没有影响到天文学界对新法的采纳。对此,南怀仁在《历法不得已辨·辨昼夜一百刻之分》中的一段的话可资证明:“据《授时历》分派百刻之法,谓每时有八刻,又各有一奇零之数。由粗入细,以递推之,必将为此奇零而推之无穷尽矣。况迩来畴人子弟,亦自知百刻烦琐之不适用也。其推算交食,求时差分,仍用九十六刻为法。”南怀仁说的符合实际,自传教士引入新的时刻制度后,96刻制就取代了百刻制。十二时制和96刻制并行,是清朝官方计时制度的特点。 但新的时刻制度并非完美无暇,例如它仍然坚持用汉字的特定名称而不是数字表示具体时间,这不利于对时间进行数学推演。不过,传教士并没有止步不前,除了96刻制之外,他们也引入了HMS制。我们知道,HMS制是建立在360°圆心角分度体系基础之上的,既然360°圆心角分度体系被中国人接受了,HMS这种新的计时单位制也同样会被中国人接受,这是顺理成章之事。所以,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开始推行96刻制的时候,一开始推行的就是“周日十二时,时八刻,刻十五分,分六十秒”之制,[11]这实际上就是HMS制。这一点,在天文学上表现最为充分,天文仪器的制造首先就采用了新的时刻制度。在清代天文仪器的时圈上,除仍用十二辰外,都刻有HMS分度。[12]这里不妨给出一个具体例子,在南怀仁主持督造的新天文仪器中,有一部叫赤道仪,在这台仪器的“赤道内之规面并上侧面刻有二十四小时,以初、正两字别之,每小时均分四刻,二十四小时共九十六刻,规面每一刻平分三长方形,每一方平分五分,一刻共十五分,每一分以对角线之比例又十二细分,则一刻共一百八十细分,每一分则当五秒。[13]” 通过这些叙述,我们不难看出,在这台新式仪器上,采用的就是HMS制。前节介绍温度计量,南怀仁在介绍其温度计用法时,曾提到“使之各摩上球甲至刻之一二分(一分即六十秒,定分秒之法有本论,大约以脉一至,可当一秒)”[14] 。这里所说的分、秒,就是HMS制里的单位。这段话是HMS制应用于天文领域之外的例子。
在康熙“御制”的《数理精蕴》下编卷一《度量权衡》中,HMS制作为一种时刻制度,是被正式记载了的: 历法则曰宫(三十度)、度(六十分)、分(六十秒)、秒(六十微)、微(六十纤)、纤(六十忽)、忽(六十芒)、芒(六十尘)、尘; 又有日(十二时,又为二十四小时)、时(八刻,又以小时为四刻)、刻(十五分)、分,以下与前同。 [15]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7-2-26 15:27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