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个形式而已,个人觉得一份证书关键是要有数据,如果数据不在规程的允许范围内,那应该判定不合格,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2#说的简单明了。
有法就必须执行,结果通知书只是依法作出的“不合格通知书”的一种表达形式。
目前,大家都在做校准,只要出具校准证书,是否可用由用户自己判定,这是发展方向。
检定结果通知书,针对受检单位发出的,只是用于计量器具检定不合格的情况,纯属于技术性文件,用数据来说话,只是说明计量器具的性能不符合检定规程,并没有对被检单位做出是否违法的判断。使用单位可以视情况与以降级使用或报废.
这种辩论有意义吗,换个辩题如何。
我是在企业做计量的。
理论上的东东研究的不多。但还是比较支持 流连aiping2100等正方量友的意见。
说句心里话,作为企业,除去涉及经济纠纷的因素,我们基层计量人员是不希望看到 检定结果通知书 (如果不合格通知书一说成立,也不希望看到)的。
为什么?很简单。利益问题。你们计量系统有计量系统的利益,作为企业,也有企业的成本考虑。我们送检不是为了证书,而是为了保证量传及测量的准确。量具有问题,可以打电话告知一声或是直接凉一边,不要收费。毕竟有问题的量具是少数。人性化一点比较好。
可喜的是,我们这边的计量所,像有问题的量具,大多数情况下是不收取费用的。
检定结果通知书上的“检定”,说明是严格按法定程序、项目来作出的判断;检定结果一栏,填写“不符合什么级”等。因此,个人认为用“检定结果通知书”更严肃、规范。
建议维护原来的叫法:检定结果通知书。原因之一就是业界的习惯,要持续保证术语使用从形式到内容的前后一致性。原因之二就是用什么术语只是形式,关键是术语所代表的内容。如果将不同的术语冠以明确的内容支持,时间长了也会成为习惯。
我公司以前就收到是“检定结果通知书”
其实并不矛盾,两者的最终结果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检定证书是法律上证明其不合格,不合格通知是以通知的方式给你这个消息。
回复 10# 刘彦刚
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个人认为
检定结果:是不负法律责任的方式
不合格报告:有明确说明不合格,要承担责任。
回复 1# 新闻专员
这有什么可争论的,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检定不合格的应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等新的法律法规出来后,如果有更改再按新的要求做,现在又不是征求法律法规修订意见。
出检定结果通知书
支持检定结果通知单,我们这里就是开的检定结果通知单
检定不合格,当然出检定结果通知书。
支持检定结果通知单,我们这里就是开的检定结果通知单
检定不合格,可以开测式报告
检定结果通知书和检测报告及校准报告
结果通知书
检定结果通知书
应开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说明不合格项目
检定结果通知单
检定结果通知书不合格
检定证书 合格
应该是鉴定结果的通知书,
不合格的话应该是直接退检 无法正常检定的那类
2#说的简单明了。
有法就必须执行,结果通知书只是依法作出的“不合格通知书”的一种表达形式。
目前,大家 ...
风吹石 发表于 2009-12-26 19:23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支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