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2-10-3 18:30 编辑
关于节距法测量的是角度差还是高度差
众所周知,角度必须是两条线形成,高度差可以是一个点相对于一条直线,也可以是一个点相对于一个点。那么我们再问被测对象直线度误差是角度误差还是端度误差?虽然各自表示方法有不同,但是无论国家标准GB、GBT还是计量标准JJG,表达的意思不约而同地都说的是:通过测量被测实际要素上的若干个受检点(也称测量点),按平直度误差评定基准要求对各测量点高低进行评定计算,最高点与最低点之差就是被测实际要素的平直度误差。这说明平直度误差测量的是端度值(高度差)而不是角度差,直接测量的对象是“点”,而不是“线段”(平板检定规程的6.3.4.5条也证明了这一点)。
我的确不明白我们的节距法理论为什么不加以改进。既然平直度测量落脚点是测量和评价点与点之间的高度差,通过桥板和小角度测量仪的组合,我们已经实现的测量结果本身就是相邻两点的高度差,为什么到手的成果非要扔掉,还要回过头去纠结那个角度差和线段?
所以平板检定规程定义节距法:“将被测截面分成若干段,用角度测量仪器测量其相对于测量基准(自然水平或光轴) 的倾角变化,再经计算求得被测截面各测量点对两端点连线的偏差,然后根据平面度评定方法,计算求得工作面各截面测量点对评定基准的偏差。”应该做如下更正:
在描述被检对象时,要将“将被测截面分成若干段”改成“在被测截面上选择若干个等距的受检点”。因为我们并没有测量两个受检点之间的“线段”,测量的是这两个受检“点”,两个相邻受检点的高低关系;
在描述使用的测量设备时,将“用角度测量仪器”改为“用桥板和角度测量仪器的组合系统”。使用的测量设备不能厚此薄彼,特别是桥板在节距法中是不能缺少而且也不可替代的,至关重要,不使用桥板肯定就不是节距法了,起读数作用的水平仪、自准直仪等却都是可以替代的;
在描述测量原理时,将“测量其相对于测量基准(自然水平或光轴) 的倾角变化”更改为“依次测量各点相对于其相邻前一点的高度差”。前面已经说过了,通过公式(6)或(7)的转换,我们可以直接读取两个受检点之间的高度差,没有必要再去纠结于“倾角变化”。科学技术应该是不断进步的,不能在研究微积分时还去追溯乘除法的理论根据,节距法的理论也不能还去追溯之前的小角度测量原理,可以简化的应该简化。
修改后的节距法定义建议是:在被测截面上选择若干个等距的受检点,使用跨距为相邻两点间距的桥板与小角度测量仪组合,依次测量各点相对于其相邻的前一点的高度差,再经数据处理并根据平面度评定方法,求得工作面各截面测量点对评定基准的偏差。 |